印花稅雖然是小稅種 ,但是其涉及事項繁雜,隨著印花稅新法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又涌現出了很多的新問題。
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28項不征稅情形,新舊印花稅法的政策變化,以及新印花稅要注意的風險等。建議收藏學習!
一、稅務局明確,這類合同不征印花稅
5月8日,深圳市稅務局發布最近回復,明確了個體工商戶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深圳稅務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買賣合同備注中明確動產買賣合同(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印花稅法有關規定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因此,個體工商戶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
此外,在2022年大連市稅務局,以及12366也曾做過相關回復。
二、統一整理,不征印花稅的28種合同
印花稅法施行后,無需繳納印花稅的28種憑證!
在《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施行后,無需繳納印花稅的非應稅憑證列表(提示:本表未列舉免稅的應稅憑證。不屬于征稅范圍與免稅是有本質區別的):
三、印花稅新舊政策變化
四、印花稅如何按次申報?印花稅是否需要先計提?
最近有也不少企業會計后臺咨詢為什么印花稅按次申報采集稅源有報錯,同步不到數據?小編提醒,印花稅按次申報流程有變化,不注意這些變化點,有可能申報失??!
此外,印花稅是否需要先計提,是否需要通過應交稅費核算?
總有人說有規定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
然后就說別人:
一筆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一筆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這樣是錯誤的。
應該直接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說實話,小編覺得有這種觀念的朋友,還是要多深入思考一下,學習知識要多領會本質,不要流于表面。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確實有規定:
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不在應交稅費核算。
但是這里你要注意的是應交稅費是什么科目?
應交稅費是一個負債類科目,按權責發生制屬于當期費用哪怕沒有實際支出也要計入當期,如果屬于當期的稅金沒有實際支出,那就需要先計提出來計入應交稅費。
準則是規定了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稅金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核算,這個可以理解,不需要預計的,當期直接發生就繳納的,我直接通過銀行存款繳納了就行了,也沒有必要先計提。
而我們現在印花稅基本都是匯總申報繳納,一般都是按期申報,次月申報繳納上月的,那實際你按月計提,后申報繳納,本身也該通過應交稅費先計提再繳納。(注:2022年7月1日后,取消按月申報,現在是按季申報)
而至于你購進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存貨、生物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資產的初始計量成本,在購買環節要繳納的印花稅,直接繳納了,你不通過應交稅費,也是可以的。
但你不能說,印花稅通過應交稅費核算就是錯的。
還有,反而在日常核算中,非常鼓勵大家都通過應交稅費核算的。
為什么呢?
非常方便日后的查詢,比如你要查詢你當期繳納了多少印花稅。
你直接查詢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借方發生就行了,如果你通通計入稅金及附加,也沒有明細科目,稅金及附加下還有歸集核算其他稅費,那你還的把明細摘要導出來一個個統計。
其實審計每年也會做應交稅費科目的審計,他們也是要看你應交稅費的發生,這是財務附注的一部分。
如果你賬務做的清晰,統計就是一件非常愉快且輕松的事情。
來源:稅政第一線、稅務學苑、中國財稅浪子、國家稅務總局、貓叔說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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