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小伙伴在咨詢,個人股東那4種情況分紅不需要繳納個稅了?之前也有小伙伴私信:我是一個小公司的股東,想問下拿到公司分紅后,必須交20%的個稅嗎?股東如何“安全地”從公司拿錢?
個人股東分紅可以不交稅嗎?其實稅務總局等官方也過回答過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涉稅問題!
今天就跟著一起來看下吧!
一、股東分紅,必須要交稅嗎?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
一般情況下,公司在有盈余且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分紅,而沒有利潤時則不允許分紅。
股東分紅必須繳稅嗎?
《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這種資產受益的權利就是股東的分紅權。公司盈利,作為股東,取得相應分紅也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
公司對于個人股東分紅,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
那么,就沒有個人股東分紅不交稅的情況么?在這里很肯定的告訴小伙伴們,有!
二、個人股東分紅
不繳納個稅的4種情形及其他相關問題
1、股東從公司分紅,是否一定交個稅?
答復:不一定
上文我們說過了,公司對于個人股東分紅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
但是有四種情形,卻不需要扣繳個稅!
a.個人取得符合免征條件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b.個人取得符合免征條件的掛牌公司股票分紅
《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規定,掛牌公司(新三板)的股東,持股期限超過1年,免征分紅的個人所得稅。
c.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分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d.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分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注意:
a、關于第三條,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外籍個人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予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只限于兩種情況:
一是對外籍人員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二是對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人員,從發行該B股或者海外股的中國境內企業所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除上述兩種情況外,外籍個人因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來自中國境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外籍個人或者其委托扣繳義務人、代理人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9]124號)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申請,可按稅收協定約定的優惠稅率執行。
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分紅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5號)中,在圖表7.1中明確,不需要提交證明,直接在申報表中填報相關信息即可享受免稅。
b、對于第四條,個人從基金公司取得的收入,免個人所得稅。但對基金公司從上市公司取得分紅,并不免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利息時,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關于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第四條規定:對證券投資基金從掛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2、年終了股東要分紅,請問分紅比例必須按照出資比例來分紅嗎?
答復:不一定,全體股東簽訂《股東協議》可以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3、公司虧損能否給股東分紅?
答復:公司虧損,是沒法給股東分紅的。
4、公司有盈利但是不分紅是否合法?
答復:公司盈利了,可以不向股東分紅,稅務上沒有硬性要求必須分紅。
提醒:
公司連續五年盈利,卻連續五年不給股東分利潤的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收購自己的股權,公司會提供收購方案然后支付給股東合理的價位,股東完成退股。
5、我公司占股被投資企業10%,我能否不按照占股比例取得股息分紅?這樣分紅是否還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
答復:
a、可以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需要全體股東約定;
b、你公司取得不按股權出資比例分紅的投資收益,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6、自然人股東甲,2020年12月份根據股東會決議,應取得利潤分紅100萬元,2021年6月份該筆分紅會到賬。請問個人所得稅上該筆分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何時?
答復:支付所得時履行扣繳義務,因此個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每次取得分紅的日期。
三、公司給股東買的汽車交不交稅?購車款能不能稅前扣除?
公司給股東買的汽車交不交稅?購車款能不能稅前扣除?
問題:
你好,我們公司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車款全額是105萬,該汽車同時用以公司經營,客戶接待?,F在想問以下3個問題:
1.股東需要交稅嗎?怎么交?交多少?
2.由于同時用于公司經營,購車款是否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全額扣除?還是按比例扣除?
3.用于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油費、保養費、汽車維修費、保險費,發票開具公司名字,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稅局解答:
A、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有關規定,企業購買車輛并將車輛所有權辦到股東個人名下,其實質為企業對股東進行了紅利性質的實物分配,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紤]到該股東個人名下的車輛同時也為企業經營使用的實際情況,允許合理減除部分所得;減除的具體數額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車輛的實際使用情況合理確定。
B、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C、企業租用個人的車輛,須與個人簽訂租賃合同或協議,如租賃合同或協議中明確規定該車發生的汽油費、維修費等支出由企業負擔的,企業可根據合同協議的約定及證明該費用發生的合法、有效憑證在稅前扣除。
四、公司如何“安全地”從公司拿錢?
1、股東如何“安全地”從公司拿錢?
答復:
(一)公司稅前費用支取
對于公司來說,有些費用是可以稅前列支的。但是需要滿足條件是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關,并且合法合理。
具體到股東,可以有以下一些事項:
a、股東的工資:股東也可以是公司的職員。那么領一份工資也理所當然。通過工資和年終獎的發放,將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降至10%左右。因為有個人的免征額和專項附加扣除,那么可以相應的抵免一部分個稅。
b、領取備用金:如果根據公司制度,股東可以有備用金,那么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備用金的金額要符合公司規定,后期沖抵的發票必須是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相關。不能用家人不相關的開銷來沖抵。
c、直接報銷:股東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在實際消費之后,都可以根據公司制度來報銷。但是不符合規定的個人開支也不要拿來報,因為公司稅前不能扣。
d、資產使用費:比如股東有借款給企業,那么就應該按照規定簽訂合同,由公司向股東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使用了股東的其他資產,采用的是租賃的方式,那么也應向股東支付租金。這種情況下,需要交個人所得稅,且稅率是20%,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高的。
(二)稅后利潤分配
稅后利潤分配就是分紅。但分紅有不同的分法。
a、股東直接持股:如果直接分紅給個人,那么稅率20%。如果只是想取出生活費,那就不建議分紅了,用工資薪金更好。
b、有限合伙企業持股:這個情況下不會涉及交企業所得稅,很多時候被用以作為持股平臺。倘若此平臺設立在稅收優惠的地區,那么可以將綜合稅率降得比較低。這樣的平臺可以做多層嵌套設計,用以引進優 秀的核心骨干人員。
c、有限公司持股: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不是為了實際分得資金,而是為了做進一步的投資。如果股東取出錢來本身就是為了投資的,那就不要用個人來分紅,用公司的形式,可以免于重復征稅。
2、股東將個人房產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答:對于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由使用者(即公司)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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